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要求,我公司新建项目已竣工,现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进行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灵溪镇毛坪村炒砂水稳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灵溪镇毛坪村
******有限公司
调试时间:2024年9月25日~2024年11月24日
联系人:龚总
联系方式:******
我公司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建设于2024年9月20日竣工,现单位拟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调试日期为2024年9月25日~2024年11月24日,主要调试内容包括设备运行情况及配套废气处理措施等的运行情况。对于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公众可通过评论或电子邮箱向单位联系人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