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年二氧化锰矿还原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文心路1号?
邮编:416000
联系电话:******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年二氧化锰矿还原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花垣产业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花垣产业开发区,现有产能为5万t/a电解金属锰。为解决碳酸锰矿石来源不足、造成部分电解产能闲置浪费问题,公司拟投资395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10万吨/年二氧化锰矿还原生产线项目。项目建成后将替代现有约3万吨/年的电解锰生产所需硫酸锰合格液,电解金属锰总体产能不变。项目占地1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浸出压滤车间、还原车间、矿棚和制粉车间以及相关配套的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或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优化施工设备选型,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噪声,防止噪声扰民。 (三)废气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期扬尘管理,施工场地设置围布、挡板,施工区域洒水抑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运输作业车辆加盖蓬布,防止遗撒。严格执行《湘西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六个不开工”和“六个100%”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各类建筑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堆放、及时处置。弃土弃渣部分回填厂区内低洼地,剩余部分进入园区渣土场内堆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建设厂区雨水截(排)水设施,废水收集管线布局合理,标识清晰,无跑、冒、滴、漏现象。 2.生产废水分类收集、处理。渣库渗滤水经坝下渗滤水收集池收集后泵回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初期雨水经雨水管网进入收集池,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浸出工序或烟气脱硫、洗渣补充用水,不外排。车间地面清洁废水进入集液池内,直接回用于化合车间,不外排。酸雾吸收塔碱液喷淋废水、氨气吸收塔废水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化验室废水经含铬废水处理站处理再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浸出工序,不外排。 3.生活污水经厂区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制粉车间破碎、烘干、制粉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2.还原工艺废气采用“布袋除尘+二级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达标后经不低于20米高排气筒排放。 3.化合工序硫酸雾收集进入酸雾吸收塔,经碱液喷淋吸收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25米高排气筒排放。 4.氨气经吸收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8米高排气筒排放。 5.原料堆场进行封闭处理,定期洒水降尘。浸出化合桶全封闭,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和排放。 (三)噪声治理措施 优优化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减震、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利用和处置。 2.压滤渣、除杂渣运至大冲锰渣库堆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收利用。 3.含铬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共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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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