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三合天牌湘西山茶油”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该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管理局对******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限期进行整改。经查,当事人由于没有建立生产销售台账,故具体违法所得无法确认。仅只能确定用于抽检的6瓶“三合天牌湘西山茶油”,货值798元,违法所得798元。
1.警告;
2.没收用于抽检的6瓶山茶油(133元/瓶)的违法所得798元人民币;
3.罚款1200元人民币,共计1998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泸溪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管理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