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2种商品实施监督抽检的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管理局对水产品开展执法检查,责令其停止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限期进行整改。******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进行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泸溪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