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和区中水回用二期工程(郝桥污水厂至粮食库标段)监理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立项字[2022]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加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南和区郝桥污水处理厂内至中兴东大街粮食库路段。 建设规模:本次工程内容铺设PEDN400中水管网12806米,郝桥污水处理厂内新建中水回用泵站一座。 监理服务期限:211日历天。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审定施工图纸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配备不得少于3人,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1人。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局查询(人员、企业严重失信名单)(******/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20 00:00:00至 2024-09-26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0-1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10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E招冀成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建设单位:王建超 招标代理机构:乔晓静(招标小组负责人)、苏芹芹、张婷婷(招标小组成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联系人: 乔晓静,受理电话:0319-******,邮箱:******)。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南和区中水回用二期工程(郝桥污水厂至粮食库标段)监理 | 中标人 | 90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邢台市南和区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新华北路翰林苑综合楼一区4层D07室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王建超 | 联系人: | 乔晓静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网址: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