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与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1.4.1资格条件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内容为准。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古丈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湘西自治州古丈县茶城北路155号;
联 系 人:鲁黎明;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办事处朝阳大厦1单元304室;
联 系 人:周春林(项目负责人)符君莲、张美芝;
电 话:0743-******、******。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古丈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电话0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