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务厅关于遴选
海南省202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技术评审承担单位的公告
根据我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南省202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技术评审承担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202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技术评审。
(二)项目内容
拟定实施计划,安排相关专业技术专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规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海南省202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出具技术审查意见,并跟踪指导设计单位响应专家意见修改完善。
(三)经费测算
10.4万元以内,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依法应当缴纳的所有税费等,承担单位在整个工作安排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四)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
2、申报单位无失信记录。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提出工作思路、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一式4份(含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邮寄或直接送至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1号水土保持与水库移民处421室(报价材料需封条密封加盖骑缝章,并注明“海南省202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技术评审”、联系人及电话)。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项目负责人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申报单位在国内承担过水土保持专业相关技术评审项目的优先考虑。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0日17:30(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如以邮寄方式报送申报材料请在邮件寄出后与水保移民处电话联系确认邮件签收情况)。
(四)我厅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五)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水务厅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执行时间为2024年9月至10月。期间,我厅将视工作需要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本项目由我厅水土保持与水库移民处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联系人:黄先生0898-******)。
附件: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
海南省水务厅
2024年9月4日
海南省202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技术评审承担单位的公告
根据我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南省202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技术评审承担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202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技术评审。
(二)项目内容
拟定实施计划,安排相关专业技术专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规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海南省202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出具技术审查意见,并跟踪指导设计单位响应专家意见修改完善。
(三)经费测算
10.4万元以内,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依法应当缴纳的所有税费等,承担单位在整个工作安排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四)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
2、申报单位无失信记录。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提出工作思路、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一式4份(含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邮寄或直接送至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1号水土保持与水库移民处421室(报价材料需封条密封加盖骑缝章,并注明“海南省2025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方案技术评审”、联系人及电话)。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项目负责人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申报单位在国内承担过水土保持专业相关技术评审项目的优先考虑。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0日17:30(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如以邮寄方式报送申报材料请在邮件寄出后与水保移民处电话联系确认邮件签收情况)。
(四)我厅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五)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水务厅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执行时间为2024年9月至10月。期间,我厅将视工作需要听取项目进展情况汇报。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本项目由我厅水土保持与水库移民处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联系人:黄先生0898-******)。
附件: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
海南省水务厅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