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白水县飞泉路市政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渭南市临渭区西四路林业大厦四层会议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白水县-2025-00028-017
项目名称:白水县飞泉路市政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991,972.4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白水县飞泉路市政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991,972.4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991,972.4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 工程 白水县飞泉路市政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991,972.45 | 6,991,972.4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完成全部施工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水县飞泉路市政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②《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④《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⑤《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⑦《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⑩《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⑾《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⑿《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⒁《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⒂《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⒃《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⒄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⒅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水县飞泉路市政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信用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8)投标人代表身份: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在投标人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9)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10)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12)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13)本合同包允许分包,分包需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并征得采购人同意,投标人提供《分包声明》。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2月19日至 2025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渭南市临渭区西四路林业大厦四层会议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3月11日 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渭南市临渭区西四路林业大厦四层开标室
开标地点:渭南市临渭区西四路林业大厦四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在投标人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仅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壹份,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2.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未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应按要求及时办理注册登记,并接受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白水县城市建设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监测中心一楼市政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西四路林业大厦四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党文丽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8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