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丈县商贸物流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O)已由******改革局以 古发改投【2023】97号、古发改投【2024】6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和县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O)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 名称:古丈县商贸物流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O)
2.2建设地点:古丈县产业开发区罗依溪片区及红石林片区;
2.3项目基本情况(含三个子项):1)物流分拣中心项目:建设用地面积8024m2,******消防等公用配套工程;2)集散配送中心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15437.38㎡,总建筑面积3105.86 ㎡。拟建设1#修车库(705.20㎡),2#司机之家(1606.58㎡),3#门******************有限责任公司货场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在现有园区道路的基础上对进站场道路进行整治,局部拓宽并增加标识设施,并对厂区大门、生活区的道路、三岔口至站场的现状道路、沿线单边排水沟进行提质改造,三岔口会车坪路面改草沙路,并新增配套污泥池、清扫车和酒水车设施设备等。
2.4工期要求:在签订合同后 45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本项目 EPC+O 总承包建设工期 2□天(日历日,下同)□月?年;运营服务期18年(建设完成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运营期满后,中标人无条件向招标人移交该项目所有权及管理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O”模式执行,通过招投标流程,遴选社会专业力量开展项目施工图设计、建设施工、设备采购、竣工验收、运营等全过程服务,同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2.6质量要求:
2.6.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技术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要求。
2.6.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3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设备采购须招标人共同参与,按《招标投标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招标,并满足工程交付要求,所采购的产品(包括设备)须达到出厂检验合格、检验检测合格、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6.4 运营要求的质量标准:运营服务质量须满足招标人要求,且在运营期满后需保证业主指定运营团队能顺利接手该项目运营工作,保证该项目无缝运营。运营期满后,移交标的物等应得到维护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7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
2.8 联合体中各承包人应对向招标人交纳的相关费用承担连带责任,即当运营单位不能按期交纳的,各承包人应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甲方有权向联合体中的任一承包人主张应予交纳的相关费用。
2.9招标控制价: 6206.2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运营资格: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本项目后期运营管理能力。
3.1.2财务要求:不做资格要求;
3.1.3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近 3 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31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设计业绩)的顺序认定。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业绩时间等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3.1.4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近 3 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 31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信息、竣工报告或完工报告等证明;(以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3.1.5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相应工程建设类(本项目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委派,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关键岗位人员;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需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1.9施工机械设备: /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本次投标无需提供,中标后投标人须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及时增配相应专业人员,满足项目质量、安全、进度等要求。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参照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不得低于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配置。
3.2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如投标人不能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可组成不超过3个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须由运营单位作为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各联合体成员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同一个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及运营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及运营承担连带责任。
3.2.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质来确定资质等级(即: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要求的资质),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2.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 其他要求:
3.3.1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2 月24 日9 时(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 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 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后 点击“投标人\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登录后,在“交易乙方”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选择投标项目”,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的“操作”按钮后,再点击左上角的“我要投标”;在“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资审\招标文件领取”菜单,再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右侧“领取”按钮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 24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请投标人登录《 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古丈县发展和改革局、古丈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的监督,联系方式0743-4724327、0743-4727161。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古丈县产业开发区内 ;
联 系 人: 李华 ;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地 址:******居然之家第1栋728室 ;
联 系 人:彭玉萍(项目负责人) 张丽玲 丁斌 ;
电 话: ****** ******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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