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桶装水供应商询价公告
我院拟向社会公开询价确定桶装水采购供应商,谨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有关要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
******学院桶装水(小型桶装水11.3L及大型桶装水18.9L)采购及配送,费用按照合同期内按实际送水数量进行结算。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国家桶装水的生产证书、取水许可证,上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配送团队要求:配送人员具有健康证,保证配送质量,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管理能力,经验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资料提交
1、企业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副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饮用水生产企业的应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取水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
5、根据附件提供的常用采购清单报价(含税);
6、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可附加资料;
7、饮用水投标单位有自有封闭厢式配送车且具有完成本项目供货能力的仓储能力的可附加资料;
注: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材料分开封装,联同其他资料一并密封提交,封面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价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学院将根据报价人提供的规格和报价来综合衡量,选择供应商。确定供应商后,双方签订服务合同。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7月17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学院新校区。
联系人:韩老师,电话:0538-******。
3.提交方式:密封提交。报价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用牛皮纸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名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六、中选单位的确定、通知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报名截止后,我单位将根据收到的报价资料进行综合评选。综合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候选通知后放弃本次遴选,由第二候选单位递补,以此类推。确定中选单位后,会向其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我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学院
2024.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