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永顺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变更项目调试起止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永顺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变更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永顺县灵溪镇那必村
建设内容:年餐厨垃圾设计处理能力50t/d,年处理餐厨垃圾18250吨。
调试时间:2024年6月1日-2024年12月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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