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表述
吉首市马颈坳镇养殖户存在养殖废水直排风险。
二、整改目标
全面排查马颈坳镇内畜禽养殖户粪污设施配套及运行情况,强化整治和监管,消除养殖废水直排风险。
三、验收标准
马颈坳镇存在养殖废水直排风险的养殖户按相关要求完成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及时收集处理养殖废水或退养、停养,无直排现象。
四、整改完成情况
******农村局组织乡镇对马颈坳镇内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情况开展全面摸排,发现向昌全、向梅芳2家养殖户存在养殖废水直排风险,具体整改完成情况如下:
(一)向昌全养殖户
******农******************农村局、市畜牧水产中心到现场检查,针对“未建设排污处理设施、粪污扎堆直排、泔水饲养”等问题下达整改告知书。202************农村局、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市分局再次到现场开展联合检查。2025年1月20日,向昌全养殖户完成退养,粪污全面清理到位。
(二)向梅芳养殖户
2024年1月3日向梅芳养殖户完成渗漏的粪污管道的修堵, 2024年6月21日停养。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养殖主体责任,马颈坳镇政府已告知该养殖户并加强对该养殖户的监管,杜绝复养后养殖废水直排风险。
五、现场核查情况
******农村局、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马劲坳乡镇府共7名工作人员先后对对向梅芳、向昌全2家养殖户开展现场核查,两户均已完成整改,达到验收标准。
六、验收销号结论及下阶段工作建议
经现场验收勘查,现认定向昌全、向梅芳2家养殖户验收合格,同意销号。下一步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和马颈坳镇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各司其责,共同督促养殖户继续履行好养殖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并对养殖情况做好后期动态监管,确保直排风险问题不反弹,同时进一步对辖区范围内的养殖户加大养殖环保宣传和技术指导。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11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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